《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
关于修订印发《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(局函〔2021〕10号 )
来源: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局函〔2021〕10号
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督管理局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运河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部:
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,推动新旧动能转换,促进高价值专利向我市转移转化,落实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“春笋行动”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通知》(德政办字〔2020〕30号),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对《关于印发<德州市知识产权发明创造奖补实施办法(试行)>等细则办法的通知》(德市监办字〔2020〕155号)中《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进行了修订完善。现将新修订的《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印发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关于修订印发《德州市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资助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2月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http://dzscjg.dezhou.gov.cn/n47328638/n47328845/c60865495/part/60865613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