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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—2021年度德州市“假日专家”薪酬补助申报公告

2021-11-01 16:52:40 中关村e谷(齐河)孵化器官网 阅读

2020—2021年度德州市“假日专家”薪酬补助申报公告

为深入实施“人才兴德”行动,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智力为我市服务,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,按照《关于实施“人才兴德”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》(德发〔2020〕13号)和《德州市“假日专家”薪酬补助实施细则》(德人组办发〔2021〕3号)有关规定,组织开展2020—2021年度德州市“假日专家”薪酬补助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1、申报主体为我市辖区内依法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,以及教育、卫生、文化和科研院所等单位(不含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)。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
2、“假日专家”是指申报单位从市外或驻德高校、科研机构引进,通过顾问指导、技术合作、联合研发、委托开发、成果转化等柔性方式,为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。

3、通过我市自主申报入选且尚在管理期内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,暂不接受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申报单位及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1、人才须符合《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(2021年)》中D类及以上资格条件,或具有博士学历(学位)、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、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之一;

2、人才须与申报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,有明确的合作项目或工作方向,明确双方权利、责任和义务;

3、2020年11月1日—2021年10月31日期间,申报单位以月薪年薪、技术指导费、股权分红、项目提成、年终奖等方式,实际给付人才的薪资报酬不低于3万元(含),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
三、有关说明

为进一步简化政策申报流程,方便各类专家人才来德对接合作,自今年起,不再将人才在我市的薪酬纳税证明作为硬性要求,用人单位可提供相关财务付款凭证、银行回单、收款收据等实际给付人才薪资报酬的证明材料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、注册。人才和申报单位通过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(http://dezhou.rcsd.cn)进行注册。已注册的无须本步骤。

2、入库。人才注册后按要求填报完善相关信息,提交平台进行入库认定。已入库认定的无须本步骤。

3、申报。申报单位登陆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“假日专家”申报系统,按要求填写申报书,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向属地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提报,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商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,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报。市属单位和中央、省驻德单位,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报。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。

4、资格审查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书进行形式要件审查。

5、审核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方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和补助金额。

6、公示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初步人选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、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期5个工作日。

7、研究审定。公示无异议的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形成书面报告,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。

8、发文公布。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、申报单位要全面了解申报流程,认真填写申报书内容,确保信息完整、材料齐全,所有内容真实有效,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负责。

2、各县(市、区)要熟悉掌握申报政策,加强宣传推介,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才申报,并认真负责做好材料初审工作。

3、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人才,一经查实,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,列入“黑名单”并予以通报,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人才政策项目;对资格审查不严,“带病”推荐申报的,一经查实,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。

4、申报系统将于11月15日17:00关闭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。对申报书中相关材料提供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规范的,反馈一次修改意见,仍未按要求修改完善的,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。

5、“假日专家”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,请与德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。

 

联系人:韩广、胥浩男;

电话:0534—7908079。

附:1.德州市“假日专家”薪酬补助申报操作说明

(申报单位)

2.德州市“假日专家”薪酬补助申报操作说明

(县市区人社部门)

3.《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(2021年)》

4.填报说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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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10月29日